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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6M · 2026-02-05
2月3日,棒杰股份发布公告称,2026年1月30日,扬州经开区法院作出(2025)苏10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受理兴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回看时间线,2025年9月4日兴业银彳苏州分行以扬州棒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扬州棒杰进行预重整。9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11月,法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n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预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
2026年1月30日裁定受理兴业银彳苏州分行对扬州棒杰的重整申请。本次裁定受理尚未指定管理人。
据悉,案件来源为2023年6月29日,扬州棒杰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彳申请50,000万元项目带宽,双方签订编号为11202S123209《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兴业银彳签订编号11200S123208A001《最高额保证合同》。2023年12月15日,扬州棒杰与兴业银彳签订编号11200S123208B001《最高额抵押合同》。
现兴业银彳因扬州棒杰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还款,宣布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立即到期。并主张公司对扬州棒杰应承担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兴业银彳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涉案金额为39,021.38万元。
扬州棒杰为棒杰股份核心子公司及光伏业务重要经营平台,扬州棒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此外,根据公告披露,棒杰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