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地攀登
100.61M · 2026-03-29
近日,河南牛女士在某短视频平台连续多日发布向丈夫的公开道歉视频走红,引发网友关注。1月12日,她发出第一条道歉视频,短短数小时,播放量破百万,点赞突破50万。其之后几天的道歉视频,热度也是居高不下。
事件的起因是牛女士发现丈夫和同单位女同事搞暧昧,气不过把这事捅到了网上。结果倒好,出轨的丈夫反手把她告了,法院判决牛女士公开道歉15天。
谁能想到,牛女士直接把“道歉”玩成了“公开处刑”!道歉第一天,她嘴上说着“承认丈夫和三姐是真爱,不该发婚内出轨的事”,手里却同步甩出丈夫给三姐的消费记录截图。
网友一看乐了,纷纷喊话:“不够真诚啊!得说清楚是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单位的高飞和韩润,别误伤了重名的人!”
牛女士那叫一个听劝,第二天就把两人的具体信息扒得明明白白,态度还贼诚恳。更有律师贴心提醒:“道歉视频记得置顶15天,不然对方可能申请强制执行!”热心网友们更是直接化身“文案军师”,主动帮她打磨稿子。
这才第三天,牛女士的道歉视频越来越有模有样,口播字正腔圆的,快赶上专业广播员了。网友们还嫌看不够,纷纷呼吁:“判决书只说道歉15天,没说一天一条啊!能不能早中晚各更一条,咱追着看!”

这波啊,属实是暖心法官的判决,遇上了最聪明的当事人!对此新京报却持不同的态度,以下是他们的原文:
牛女士公开道歉,是在履行法院判决。因丈夫与已婚女同事持续多年婚外情,牛女士在社交平台曝光二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消费证据等,遭丈夫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判决牛女士连续15天公开道歉。
在道歉视频中,牛女士先是表态“我认错,服从判决”,之后展示丈夫为第三者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记录、法院判决书以及此前发布的侵权内容,反讽丈夫“满足职工物质与生理需求”“两人是真爱”等。
不道歉,丈夫和第三者的丑事还没多少人知道;一道歉,二人“名扬天下”了。这样道歉,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
丈夫多年出轨女同事,在这一事件中,牛女士是受害者角色。这是她得到众多网友同情、支持的原因。而作为受害者,她也有多种合法维权方式可以选择。
比如,根据法律,如果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丈夫有过错,她可以多分;若丈夫有与第三者同居等情形,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法律对被伤害一方的保护。
从其丈夫角度,这是他因出轨在法律上应付出的代价。当然,其代价也不止于法律层面,还包括道德谴责、纪律处分等。1月17日,其所在工作单位就通报称,2025年12月5日已被党纪处分,现已对其停职调查并将按照调查结果依规依纪处理。
出轨丈夫付出代价,乃“罪有应得”。但同样应注意的是,出轨在法律上的代价是法定的、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更不能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其法定权利,并不因出轨而丧失。
比如,隐私权。根据民法典,“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出轨者并不因其出轨而失去这方面的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他做了丑事,并不意味着这点丑事可以到处说,以致“尽人皆知”。
据报道,此前数月,牛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围绕丈夫出轨发布了上百条视频。法院据此判决认定牛女士侵权,责令其公开道歉,是对其丈夫隐私权的保护,也是对这种“维权”方式的否定。
而现在,在每一次道歉视频中,牛女士都把此前发布并已被法院认定侵权的内容再发布一次,等于将丈夫及其第三者再曝光一次。
于牛女士和旁观者,这样做,实现了对出轨者“公开处刑”,大快人心;而对于其丈夫来说,其隐私在更大范围被传播,隐私权再次被侵犯。
如此道歉,让牛女士面临新的侵权风险,而传播范围更广、观看人数更多,也意味着更重的侵权后果。牛女士应停止这种内容的道歉。
据报道,法院判决书明确“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查”。目前的道歉内容,是经过了法院审查还是牛女士擅自发布,尚不得而知。鉴于牛女士的道歉与判决要实现的保护当事人隐私的效果相反,法院有责任要求其对道歉内容做出调整。
这一事件,还有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牛女士道歉方式不合适、不合法,并不难判断,却赢得那么多人围观、叫好,这应是出于对出轨者的痛恨。这是一种朴素的正义,蕴含着向善的力量。
但在法治社会,道德正义不能替代合法判断,以道德狂欢的方式行侵权之实,为法律所不容。牛女士作为受害者依法维权,外人作为旁观者为牛女士维权“站脚助威”,当然没问题,但前提也是需要在法律限度内。

对新京报的这番言论,诸多网友表示了深度的不满,纷纷表示:
@无语K45:
如果没有网络时代,原配能落下什么,什么叫公开处刑,丈夫做初一,妻子不能做十五是吗?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出轨的时候为什么不先离婚再出轨。别站在道德制高点叭叭,真到自己身上指不定啥德行呢。耿村煤矿领导当初但凡妥善处理能有今天的事吗?
@lylyxxylyl5:
那些法律专业的人,一部分其实是陷进了专业领域而看不到或是不愿意看外面的世界,这会极大的限制法律这个领域的发展,且对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比如南京的王法官,,,对专业来说,我想他比我们这些非专业的人更明白,这点毋庸置疑。但对社会、对人心,法律专业的有些人总是盲目自大地以为自己是学法的,看不起非专业的人,认为非专业的人都没有发言权,一发言就是错的。。。我想说,有这种认知的法律人本身就不会在法律专业有多大的造诣,最多是混个熟练工而已。且光局限于本专业,而不接受任何外界意见的法律人对这个社会其实具有很多的危害,,,这样的法律人我见了不少。目前中国社会的现在,有一半都是这样的人造成的。
@上过最想上的人:
你跟它讲道德,它跟你讲法律,你跟它讲法律,它跟你讲道德。。无限拉扯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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