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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网联汽车快速普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已成为市场新车型的亮点和消费者选购的重要考量,但其安全应用问题也日益凸显。
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组合驾驶辅助(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是指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能力的硬件和软件所共同组成的系统。
公开数据显示,2025年1至7月,我国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乘用车新车销量达到775.99万辆,同比增长21.31%,渗透率升至62.58%。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已经成为市场新车型的亮点和消费者选购的重要考量。规模化应用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但也存在着产品性能缺乏统一基线等问题。
随着组合驾驶辅助功能加速上车,其安全应用问题备受关注。不同车企系统在混合交通、占道施工等复杂场景下的可靠性、稳定性差距大,易导致用户误判功能边界,形成过度依赖。
部分企业滥用“高阶智驾”、“零接管”等概念,模糊“驾驶辅助”与“自动驾驶”界限,使驾驶员放松警觉,出现脱手、分心等危险行为。
此次征求意见的标准构建了“三重安全保障”体系。标准要求系统只能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激活,针对不同功能设置了包括人机交互、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数据记录等在内的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
标准在研发阶段强化安全风险设计,“提前防风险”;在生产制造阶段保障生产稳健性和可追溯性,“造得稳、能追溯”;在使用运行阶段动态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实现“能监测、会上报”。
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相关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同时,标准基于中国道路交通特征,构建了包括道路交叉口、施工区、环岛、隧道等交通环境的试验场景。
标准还增加了对踏板式两轮摩托车、临时障碍物、侧翻车辆等目标的探测与响应能力试验,更加符合我国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征。
同时,标准要求系统具备手部脱离检测以及视线脱离检测能力。一旦系统激活期间驾驶员出现手部脱离、视线脱离,系统应发出提示以及报警。
标准还要求系统每次上电或点火后确认驾驶员是否完成了使用培训,防止功能被误用和滥用。这明确了驾驶员始终是车辆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
这项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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