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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陆续暂停汽车置换补贴,报废更新政策仍继续

时间:2025-08-15 15:06:01 来源:互联网

alixixi 8 月 15 日消息,据极目新闻昨日报道,国内多个省市近期发布公告,宣布暂停受理汽车置换补贴申请业务,引发了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置换更新补贴暂停,但这些城市报废更新的补贴申请仍在继续受理。此外,即将启动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也涵盖了汽车消费领域。

6 月 20 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公告:自 6 月 22 日 0 时起,取消该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中的“旧车置换购买二手车”政策。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在 6 月 30 日 24 时前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道提到,湖南省的长沙、岳阳、怀化、永州等地,已于 7 月 31 日 24:00 起全面停止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这意味着 7 月 31 日 24:00 后购车的用户无法再申请置换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仍有效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不分批,截至 8 月 13 日,家电、数码、汽车置换、家居“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已暂停。这也标志着河南已经暂停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中,洛阳已在 6 月 12 日 24:00 停止受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从 7 月起,安徽省的合肥、六安、芜湖、黄山、滁州等多个城市,陆续暂停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曾透露,截至 3 月 5 日,全国共收到 2025 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超 31 万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超 70 万份,合计超过 100 万。

alixixi注意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今年 1 月发布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 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 1.5 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本通知公布之日。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由各地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合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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